2022年12月31日起,《2022年〈1999年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公告〉(修訂)公告》正式生效。根據新法例,《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指明的「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地方」(禁餵區)會擴大至全香港。即全港範圍都不准餵飼野生動物。
政府表示,將禁餵區擴大至全香港,目的在於加強遏止餵飼野生動物,特別是野豬的餵飼活動,從而減少牠們對市民造成的滋擾。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說:「近年野豬滋擾主要由人為餵飼活動引起。要有效管控野豬滋擾,政府須遏止野豬餵飼活動,從而減低吸引野豬於市區或民居附近出沒的誘因。故此,漁護署有需要將禁餵區擴展至覆蓋全香港,以加強規管餵飼野生動物,特別是餵飼野豬的行為。」
禁餵區擴展後首兩星期(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3日),漁護署人員會先對非法餵飼野生動物的市民作口頭警告,如有關市民仍然繼續違規行為,該署人員會採取執法行動。2023年1月14日起,漁護署人員一旦發現市民於香港任何地方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不會再作警告,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而設立禁餵區,始於1999年。當時因太多市民餵飼野生猴子,令野猴數量大增,政府遂立例,將金山、獅子山及城門郊野公園、大帽山郊野公園的部分地區、大埔滘自然護理區、鄰近大埔道的郝德傑道地區及大埔道琵琶山段指明為禁餵區,禁止餵飼任何野生動物。上述各區都是野猴的主要棲息地,故有關法例最初主要是針對餵飼野猴。近年因餵飼野豬的活動日趨普遍,乃針對餵飼野豬而將禁餵區擴大至全港。
為何市民多年來不斷餵飼野生動物?這應主要是源於愛和善。在愛心的推動下,不少市民因見野生動物「好得意」、「好可愛」而加以餵飼,本為人之本能善意。然而,所謂「好心做壞事」,一般市民,未必察覺到這種出於愛和善的行為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漁護署指出,餵飼野生動物,尤其猴子和野豬,對動物及人皆不利。餵飼猴子,會令猴子變得依賴人們餵飼而失去覓食本能;使牠們繁殖過剩而影響生態;令牠們失去了懼怕人類的本性,甚至搶奪人們手持的食物或膠袋;滋擾鄰近地區的居民。餵飼野豬,會令牠們更頻繁走到市區覓食,有機會遇到交通意外;野豬加速繁殖,過度消耗天然資源,增加野豬間的競爭,同時影響生態平衡;在市區附近的野豬種群密度過高,令生境變差;野豬習慣到市區覓食,會滋擾附近居民,亦可能令環境衛生變差。由此可見,停止餵飼野生動物,對動物、對人、對市區環境、對自然生態,都有益無害。
事實上,香港廣闊的郊野和豐富的物種,已為野生動物提供了充足的食物,又何需市民餵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