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開埠至今已逾180年,是一個高度發展的大城市,然而香港絕非石屎森林,而是一顆保有大面積郊野土地的綠色明珠,世所罕見。
開埠不久,香港政府即着手保護郊野:1844年,頒佈《良好秩序及潔淨條例》,禁止損害樹木和灌木;1913年,烏蛟騰瀑布一帶劃為樹林護理區;1925年,大埔滘部分林地劃為大埔樹林護理區;1928年,哥連臣山一帶列為植林禁區,成為香港首個法定保護地區。這些條例和措施,有助戰前(1941年12月8日日本入侵香港前)為香港保留大量綠地,也為為戰後(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後)廣泛植林、保育水土、設立法定郊野公園累積了寶貴經驗。
戰前香港大部分地方屬郊野山林,林木資源豐富。由於木材可作燃料、製作器物等多種用途,被戰時的日本視為重要資源。在日本佔領香港的三年零八個月期間,日軍大量砍伐香港的樹木,造成水土流失,多處山頭因雨水侵蝕而變得光禿禿。遭砍伐的,有很多是香港原生林,原生林受破壞,對香港本土原生動植物乃至整個自然生態造成重大傷害。
戰後,政府為盡快恢復香港的植被,展開大規模植林計劃,但當時百廢待舉,植林時未能考慮到本土植物及生物多樣性等問題,加上水土流失令土地貧瘠,一般樹木難以生長,故引入生命力強和生長迅速的少數外來樹種,例如台灣相思因具育苗方便、生長速度快等特點,在香港種植甚多。這種情況,要在戰後數十年才逐漸得到改善。
踏入1980年代,當局植樹時逐漸引入更多本地樹種,種植策略亦由單一樹種改為混合樹種,以便提供果實和花蜜予本土野生動物。2009年起,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推出郊野公園植林優化計劃,移去壽命較短的外來樹種(台灣相思的平均壽命為50至60年),以騰出空間來混合栽種本土樹木,將現有人工植林地轉化成更多元化的森林生境。在2009至2021年間,該署根據有關計劃,在郊野公園內進行植林改善工作,涉及面積約120公頃的外來樹種植林區。漁護署在這些植林優化地點內栽種了約80個原生品種樹苗,總數近11萬株。種植的原生品種主要有大頭茶、潤楠屬、紅花荷和楓香等。原生樹種長大後,除了供應多種食物給野生動物外,亦為野生動物提供合適的棲息地,從而提升郊野公園植林區的生物多樣性。
設立郊野公園更是香港綠色保育的劃時代創舉。1976年,《郊野公園條例》正式生效,獲劃入郊野公園的地區受法律保護,不容人為破壞。翌年6月24日劃定了第一批受法律保護的郊野公園,此後郊野公園的數目日多、面積日大。1996年頒佈的《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更將保護區域包括了海洋環境。現時,香港約有443平方公里、約 40% 的土地獲指定為郊野公園(24 個)或特別地區(22 個),涵蓋了許多秀麗怡人的山嶺、樹林、水塘、海濱地帶等,加上非郊野公園的郊野地區(例如以美景著稱的南生圍),香港的綠地面積,佔香港總土地面積高達七成,不啻現代化大都會中的奇跡。
有一點不可不提:郊野公園對香港食水安全起了極其關鍵的作用。水務署的網頁表明:「香港既沒有天然湖泊或河流,也缺乏大量地下水源。為滿足發展需求,我們一直面對着開拓充足及可持續水源的艱巨挑戰。多年來,香港已開發了一個龐大的雨水收集及貯存系統。現時,香港約有三分一的土地被規劃為集水區,用作收集並貯存雨水。另外,大部分集水區落入郊野公園範圍內,並受到《郊野公園條例》保護。」由此可見,香港的郊野公園有力地保護了集水區、水塘,從而令它們有效地發揮了收集及貯存珍貴食水資源的功能。古語云:「飲水思源。」我們每天喝水、用水時,是不是也要向郊野公園感恩呢?
想一想
- 香港政府為甚麼要保護植被?
- 郊野公園對香港食水安全起甚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