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信俗初起於浙江金華地區,明清之際傳入嶺南。民國時期,在反迷信浪潮的影響下,梁仁庵道長父子兩人將黃大仙信俗傳入香港,於1921年在九龍竹園村正式建立嗇色園黃大仙祠。該祠建成之時,原為私人道場,只供道侶及家屬參拜。後因參拜者眾,終於在1956年全面開放予善信參拜。
黃大仙信俗的核心為普濟勸善、有求必應。一般信眾相信只要多行善事,並勸人以善,自會得到師尊庇佑。人生若遇有疑難,可求簽決疑,簽數為100支,憑簽內的古文典故可斷定運數,預示吉凶。此外,不少信眾為求新一年事事順境,更會於每年除夕晚上子時到黃大仙祠爭上頭注香,以表虔誠之意。這個習俗可謂是香港農曆新年的一大特色,也是每年城中賀歲佳話。
經過近百年傳承,時至今日,黃大仙信俗已發展出宗教與慈善結合的特色,在香港以至海外華人社區廣為流傳。贈醫施藥、興教辦學等慈善活動持續進行,令社會上更多普羅大眾受惠。黃大仙信俗歷史悠久,在華人信仰圈內影響深遠,因此於2014年列入第四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
自2006年《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生效後,政府便委聘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進行全港性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最終有480個主及次項目納入香港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2017年,政府選取其中20項納入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代表作名錄甄選準則如下:
(1) 項目已被列入香港非遺清單;
(2) 項目體現香港的傳統文化,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學、藝術、科學、技術或工藝等價值;
(3) 項目具有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4) 項目具有鮮明的族群/地區特色,或能顯示香港一般生活文化的特色,且為其中的典型;及
(5) 項目在社區有重要的影響,具有維繫社區關係的作用,為社區或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
在20項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當中,有10項已被列入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而粵劇更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成為世界級非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