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舞火龍是天后大坑的傳統習俗,早在清代末年時已經出現。相傳於1880年中秋節前夕,颱風吹襲,一條大蟒蛇捕殺村內家畜,最後被村民合力打死。翌日,蟒蛇屍體失蹤並發生瘟疫,多名村民染病身亡。有傳此蟒蛇為龍王之子,特意降疫報仇。其後,又有一名老翁聲稱得到神仙報夢,指海龍王最怕火龍,故中秋節連續三晚舞火龍便可脫災。此法奏效後,自此村民每年皆紮製火龍巡行全村,以保合境平安。
所謂火龍,其實是由麻繩及稻草紮成。龍身全長220呎,共分成32節。舞動火龍時,龍身會插滿香枝,在夜間舞動,蔚為奇觀。舞火龍儀式大致可分為「火龍過橋」、「火龍纏雙柱」、「綵燈火龍結團圓」三部分。節目完畢後,傳統火龍會拋入銅鑼灣避風塘,象徵「龍歸滄海」。近年因倡議環保,故轉為焚龍,變作「飛龍在天」。整個儀式歷時大約三至四小時,無論是否大坑居民皆可參與。
大坑舞火龍舉辦至今已有百多年歷史,極具文化意義。2011年,大坑舞火龍被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
自2006年《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生效後,政府便委聘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進行全港性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最終有480個主及次項目納入香港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2017年,政府選取其中20項納入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代表作名錄甄選準則如下:
(1) 項目已被列入香港非遺清單;
(2) 項目體現香港的傳統文化,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學、藝術、科學、技術或工藝等價值;
(3) 項目具有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4) 項目具有鮮明的族群/地區特色,或能顯示香港一般生活文化的特色,且為其中的典型;及
(5) 項目在社區有重要的影響,具有維繫社區關係的作用,為社區或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
在20項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當中,有10項已被列入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而粵劇更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成為世界級非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