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先後於七個省市設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為建立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下稱碳市場)奠下基礎,及後於2017年末正式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成本低的企業可以多減排,通過碳市場將餘下的配額賣給減排成本高的企業,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成本效益最優的方式實現碳減排。國家期望通過啟動碳市場的方式,促進企業減排、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落實《巴黎協定》所作出的承諾,從而承擔起大國責任。同時,這種做法有助推動國家經濟轉型至低碳、高效的產業,對可持續發展有更大的裨益。
*二氧化碳當量(CO2-e)為度量溫室效應的基本單位
2018年全球碳排放量(百萬噸MtCO2 )
排名 | 國家 | 碳排放量 | 佔全球碳排放量 |
1 | 中國 | 10,065 | 27.5% |
2 | 美國 | 5,416 | 14.8% |
3 | 印度 | 2,654 | 7.25% |
4 | 俄羅斯 | 1,711 | 4.67% |
5 | 日本 | 1,162 | 3.17% |
6 | 德國 | 759 | 2.07% |
7 | 伊朗 | 720 | 1.96% |
8 | 韓國 | 659 | 1.80% |
9 | 沙特阿拉伯 | 621 | 1.69% |
10 | 印尼 | 615 | 1.68% |
排名 1 |
國家 中國 |
碳排放量 10,065 |
佔全球碳排放量 27.5% |
排名 2 |
國家 美國 |
碳排放量 5,416 |
佔全球碳排放量 14.8% |
排名 3 |
國家 印度 |
碳排放量 2,654 |
佔全球碳排放量 7.25% |
排名 4 |
國家 俄羅斯 |
碳排放量 1,711 |
佔全球碳排放量 4.67% |
排名 5 |
國家 日本 |
碳排放量 1,162 |
佔全球碳排放量 3.17% |
排名 6 |
國家 德國 |
碳排放量 759 |
佔全球碳排放量 2.07% |
排名 7 |
國家 伊朗 |
碳排放量 720 |
佔全球碳排放量 1.96% |
排名 8 |
國家 韓國 |
碳排放量 659 |
佔全球碳排放量 1.80% |
排名 9 |
國家 沙特阿拉伯 |
碳排放量 621 |
佔全球碳排放量 1.69% |
排名 10 |
國家 印尼 |
碳排放量 615 |
佔全球碳排放量 1.68% |
*全球總量為36,573百萬噸
資料來源:Global Carbon Atlas (Global Carbon Project)
全球主要碳市場發展現況
國家/區域 | 中國七個碳市場試點 | 歐盟 | 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 | 加州、魁北克省及安大略省 |
啟動年份 | 2013、2014 | 2005 | 2009 | 2013、2017 |
覆蓋碳排放量(百萬噸MtCO2) | 約1,280 | 1,839 | 89.1 | 553.3 |
佔該區總排放量 | 約50% | 42.10% | 20.00% | 80.30% |
國家/區域 啟動年份 |
中國七個碳市場試點 2013、2014 |
歐盟 2005 |
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 2009 |
加州、魁北克省及安大略省 2013、2017 |
國家/區域 覆蓋碳排放量(百萬噸MtCO2) |
中國七個碳市場試點 約1,280 |
歐盟 1,839 |
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 89.1 |
加州、魁北克省及安大略省 553.3 |
國家/區域 佔該區總排放量 |
中國七個碳市場試點 約50% |
歐盟 42.10% |
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 20.00% |
加州、魁北克省及安大略省 80.30% |
註︰
- 深圳、北京、天津、上海及廣東碳市場試點於2013年啟動,而湖北及重慶則於2014年啟動。
- 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RGGI)包括美國的康州、特拉華州、緬因州、馬里蘭州、麻省、新罕布什爾州、紐約、羅德島及佛蒙特州。
- 美國加州及加拿大魁北克省於2013年啟動碳市場,加拿大安大略省則於2017年啟動。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2017碳市場進展》、國際碳行動夥伴組織(ICAP) 《全球碳市場進展執行摘要》
全球碳排放量 |
|
全球主要碳市場 |
|
全球碳排放量 |
|
全球主要碳市場 |
|
*碳市場具體運行流程主要包括確定企業名單、分配配額、市場交易、監測報告核查以及清繳履約等五個環節。碳市場初期納入門檻為年度排放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及以上的重點排放單位。首批納入全國碳市場的1,700餘家發電企業,年排放總量超過3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約佔全國碳排放量的三分一。截至2018年9月,七個試點碳市場覆蓋了電力、鋼鐵、水泥等多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
試點企業數量及碳排放量 |
|
試點企業數量及碳排放量 |
|
想一想
- 指出及說明內地發展全國統一碳市場的影響。
- 「相比已發展國家,發展中國家應在減排方面負上較大責任。」你在多大程度上同意此說法?試加以說明。
上載及更新日期:2020年3月10日
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s
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二氧化碳是溫室氣體之一,主要由人類活動所產生,亦是引致全球暖化的主因。過多二氧化碳排放會使氣候變得反常和破壞生態環境,並影響農作物的收成。各國於1997年簽署《京都議定書》,制定減排目標,控制碳排放量。各國在2015年12月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通過《巴黎協定》,目標是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2°C之內,並為升溫限制在1.5°C之內而努力。《巴黎協定》是繼《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之後,第三份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法律文本,為2020年以後的全球氣候管理奠下基礎。
碳交易 carbon trade
即碳排放權交易,指在一定區域內,確定一定時限內的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總量,以配額或排污許可證的形式分配給個體或組織,使其有合法的碳排放權利。並允許這種權利像商品一樣在市場參與者之間進行交易,確保碳實際排放不超過限定的排放總量。1997年通過的《京都議定書》,將市場機制作為解決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路徑。2017年12月1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象徵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正式啟動。
環境可持續發展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
根據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會的報告,可持續發展的定義為「既滿足當代的需要,同時又不損害子孫後代能滿足其需要的發展模式」。環境可持續發展是指發展時注重保護環境,避免大規模的破壞而超出其承擔能力,盡量珍惜資源和減少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