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三農問題的原因很多。農民獨立發展的機會還不充分,他們還缺乏充分的市場自由和遷移就業自由,經營的自主權是殘缺的。我們正在一步一步地深化改革,希望能盡早走出過渡階段。農民有了經營土地的自主權,加上市場交易自由,再進一步就是要在政治上充分享受應有的民主權利。
這首先體現在進一步擴大村民自治,鄉鎮幹部通過直接民主選舉産生,其次農民還應該有自己的團體。如果地方政府亂收費,或者有其他侵犯農民的行為,農民應具有談判和自我保護的組織,有自己的代表或代理人。
現在中央高度關心減輕農民負擔,新聞界也在替農民說話,但是農民沒有自己的代表與政府直接對話。
長期以來,我們的戶籍制度限制農民勞動,但不讓農民勞動是不可能的。現在農村有兩億多剩餘勞動力,需要轉移到城市,一方面在城市就業,變成城市居民;另一方面,農村人口減少了,每戶的土地經營規模就會擴大到幾十、幾百畝,勞動生産率就會提高,科技含量就會逐步增加。總之,農民有了經濟上的自主權,政治上也應有相應的民主權利,要摒棄一切歧視農民的做法,使農民變成有完整權利的公民。
摘錄自杜潤生〈給農民國民待遇不是哪麼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