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全球其中一個最安全、最廉潔的城市,治安良好、奉行法治、法律制度健全及具透明度。為了維護香港的治安和法治,香港特別行政區設有以下的主要執法機構,包括:
香港警務處
香港警察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但又最現代化的警隊之一。警隊是香港最主要的執法部門,負責執行各種警務工作,包括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防止和偵查罪案及維持治安等。警隊在執行職務時,尤其須要獲得社會人士的配合。
警察總部設有六個部門,分別為行動處;刑事及保安處;人事及訓練處;監管處和財務、政務及策劃處及國家安全處。為方便執行日常警務工作,全港按地區劃分為六個總區,大部分的日常行動及管理事宜,均由各總區獨立處理。各總區均設有總部,內有政務及行動部、交通及刑事偵緝單位。除此之後,警務處亦會聯合其他執法機構進行跨部門的聯合行動,以防止違法行為。
另外,警隊亦設水警及香港輔助警察隊(簡稱輔警)。水警主要負責維持香港水域治安。而輔警則作為後備隊伍,為正規警務人員提供支援。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因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香港警務處於2020年7月1日成立國家安全處(簡稱國安處)。國安處的職責主要有六項,分別為收集分析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訊息;部署、協調、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和行動;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進行反干預調查和開展國家安全審查;承辦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交辦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以及執行國安法所需的其他職責。
香港入境事務處
入境事務處負責執行與出入境管制有關的法律,包括制定及執行調查方面的政策及處理與入境事務有關的檢控;制定及推行有關遞解及遣送離境(免遣返聲請人除外)的措施;管理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負責執行及檢討有關對付恐怖活動的工作。
香港海關
海關部隊負責執行與走私、貿易、知識產權有關的執法工作,包括偵緝及防止走私;保障和徵收應課稅品稅款;緝毒和防止販毒及濫用受管制藥物;保障知識產權;以及保障和便利正當工商業及維護本港貿易的信譽。
香港懲教署
懲教署負責根據香港法例及相關規則執法,妥善羈管交由該署監管的人士,確保懲教院所安全及穩定。
香港消防署
消防署除了保障市民免受火警及其他災難傷害外,亦負責執行消防法例,並處理牌照審批事宜。
香港食環署
食環署主要負責與食物環境及衞生有關的執法工作,包括向干犯潔淨罪行,如亂拋垃圾的人發出傳票;檢控無牌小販;就樓宇滲水、冷氣機滴水和垃圾堆積等環境衞生滋擾問題,發出勸誡信和法定妨擾事故通知等。
香港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獲《廉政公署條例》、《防止賄賂條例》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賦予廣泛調查權力,以打擊貪污,其職責包括接受及審閱貪污指控;調查涉嫌觸犯上述三條條例的罪行;調查任何訂明人員涉嫌濫用職權而犯的勒索罪;調查任何與貪污有關連或會助長貪污的訂明人員行為,並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香港的良好法治管治和安全城市的美譽得來不易,亦非理所當然,而是建基於高效的執法水平。執行和維護法治的部門克盡己職,在不同崗位上竭誠服務市民,締造安居樂業的好環境,實在讓我們深感驕傲。
上載日期: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