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是國家未來五年(2021至2025年)經濟社會發展的藍圖和行動綱領,務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啓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
「十四五」規劃不但繼承「十三五」規劃的發展理念—「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享」,亦主張堅持及擴大國內國際雙循環經濟發展格局,以應對中美貿易關係惡化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經濟全球化逆流的情況。
國內國際雙循環示意圖
國內國際雙循環是指通過國內的生產、分配、流通和消費,建立國內大循環,從而擴大國內市場及推進成為貿易強國。繼而在國內大循環基礎上,與國際循環互動,促進內需和外需、進口和出口,以及引進和對外投資協調發展。
「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下的國家成就(部分)(第一章)
經濟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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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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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貧攻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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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現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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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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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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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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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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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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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貧攻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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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現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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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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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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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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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規劃重點(舉隅)
整體經濟發展(第三章、第八章至九章)
- 經濟持續增長:國內生產總值(GDP)年均增長保持在合理區間。
- 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產業發展,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超過17%。
- 交通發展:基本貫通「八縱八橫」高速鐵路,提升國家高速公路網絡質量,加快建設世界級港口群和機場群。
創新科技(第四至六章)
- 增加投資: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7%以上、力爭投入強度高於「十三五」時期。
- 建立實驗室體系:建立量子信息、光子與微納電子、網絡通信、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現代能源系統等領域的國家實驗室。
- 提升企業創科能力:加強推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普惠性政策。
- 培養本地人才:透過重大科技任務和重大創新基地培養人才,支持設立博士後創新崗位。
- 吸納海外人才:完善外籍高端人才和專業人才來華工作、科研、交流的停居留政策,完善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制度,探索建立技術移民制度。
- 保護知識產權:完善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
國內大循環及國內國際雙循環(第十二至十三章)
- 促進國內大循環:保持合理的財政支出和赤字水平,完善減稅降費政策。
- 推動進出口發展:降低進口關稅和制度性成本,促進進口來源多元化;完善出口政策,優化出口商品質量和結構,穩步提高出口附加值。
- 提高國際雙向投資水平:吸引和利用外資,推動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業務;完善境外生產服務網絡和流通體系,加快金融、諮詢、會計、法律等生產性服務業國際化發展,推動中國產品、服務、技術、品牌、標準走出去。
農業農村發展(第二十三至二十四章)
- 穩定糧食供應:建設國家糧食安全產業帶,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建成10.75億畝集中連片高標準農田。
- 農業機械化:加強大中型、智能化、複合型農業機械研發應用,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提高到75%。
- 改善農村面貌:推動市政公用設施向郊區鄉村和規模較大中心鎮延伸,完善鄉村水、電、路、氣、郵政通信、廣播電視、物流等基礎設施。
環境保護(第三章、第三十七至三十八章)
- 改善生態環境: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降低13.5%、18%,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森林覆蓋率提高到24.1%
- 完善生態安全屏障體系: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以及各類海域保護線。
- 應對氣候變化: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
「一帶一路」(第四十一章)
- 「一帶一路」倡議:推動各國與中國之間的海陸空互聯互通,深化公共衛生、數字經濟、綠色發展、科技教育、文化藝術等交流。
人民生活素質(第四十三至四十五章)
- 改善教育體系:城鎮學校擴容增位;提升各階段教育普及水平。
- 改善公共衛生: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強化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等職能。
- 應對人口老化:鼓勵生育,推動生育政策與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改善養老服務,把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提高到55%。
國家安全(第五十二至五十五章)
- 增強國家安全體系:堅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國家利益至上有機統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科技、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不斷增強國家安全能力。
- 強化經濟安全保障:確保國家糧食、能源資源、金融安全。
-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嚴格監管食品、藥品安全;加強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
- 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全:持續禁毒、反恐、掃黑除惡,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提升打擊新型網絡犯罪和跨國跨區域犯罪能力。
香港在「十四五」規劃中的裨益及貢獻(第六十一章):
堅持管治方針
- 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落實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特別行政區社會大局穩定,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經濟發展
- 支持香港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
- 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支持香港服務業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粵港澳大灣區
- 深化內地與港澳經貿、科創合作關係,深化並擴大內地與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 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深化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推進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深港河套等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設。
社會發展
- 加強內地與港澳各領域交流合作,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和生活居住的政策措施。
- 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增強港澳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2021-03/13/c_11272055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