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社會 culturally diverse society
多元文化是指一個社會共同體中共存的、彼此相互接觸、聯繫且各自具有其獨立、不同於他者之文化特徵的各式文化。而多元文化社會又稱多元文化主義,是指對不同種族、傳統、習俗、宗教、生活方式等,都予以確認、尊重與包容,能和諧共處,甚至欣賞其個別差異;而該社會亦不以任何一個文化作為主導性的文化,強調文化的多樣性。克服文化偏見和歧視,是確立多元文化社會的前提。
香港的多元文化社會
綜觀過去百多年的歷史,香港本是一個以中國人為主體的城市,其後吸納了大量的內地移民。因此,香港大多沿習中國的文化藝術、風俗習慣,並與本地文化相結合。此外,根據政府統計處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香港人口中約有8%為少數族裔,包括印尼人、菲律賓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等。這些來自世界各地的不同族裔人士,促進了香港的多元文化融合與共生。然而,要確立多元文化社會,必須消除文化偏見和歧視,同時照顧不同持份者的需要。
以宗教層面來說,香港居民享有宗教自由,並受到《基本法》和有關法例保障。因此香港並存着不同的宗教,如佛教、道教、基督宗教、孔教、伊斯蘭教、印度教、錫克教及猶太教等。不同宗教團體亦設有其所屬的禮拜場所,供信徒使用,體現出香港多元文化的一面。不過,部分宗教團體曾反映宗教設施不足,或是只集中於個別地區,或會妨礙香港的宗教多元發展。
消除歧視
為促進人人享有平等機會和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視,香港於1996年成立了平等機會委員會,負責執行反歧視法例。香港現行有四條反歧視條例,分別是︰
《性別歧視條例》︰任何人在訂明活動範疇內基於某人之性別、婚姻狀況或懷孕而作出歧視行為,即屬違法。條例亦確保任何人在訂明活動範疇內,包括僱傭、教育、貨品、服務及/或設施的提供,處所的處置及/或管理範圍內免受性騷擾及使人受害。
《殘疾歧視條例》︰在訂明活動範疇內基於某人的殘疾而作出歧視行為,及基於殘疾、使人受害及中傷的騷擾即屬違法。條例亦確保任何殘疾的有聯繫人士免受歧視,或確保因殘疾而需要提供服務的傳譯員、閲讀者、助理人員或照料者陪同的人士免受歧視。
《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任何人如基於某人的家庭崗位而作出歧視行為,即屬違法。
《種族歧視條例》︰確保任何人基於其種族免受歧視、騷擾及中傷。條例規定,在訂明活動範疇內,任何人基於某人的種族而歧視、騷擾及中傷該人,即屬違法。條例亦確保基於種族的近親免受歧視。
照顧需要
除了消除歧視,要建立一個多元文化社會,必須對自身所處社會的文化、體制及公共設施等時加留意及改善,以照顧不同性別、族裔等人士的需要。在香港,兩性平等、少數族裔的教育及就業問題一直較受關注。
-
性別主流化
前稱「性別觀點主流化」,是一項由聯合國提倡促進婦女權益,以及兩性平等的全球性策略。這是指在所有範疇的法例、政策和計劃的設計、實施、監察和評估過程中,考慮性別觀點及需要,以致力確保兩性可以同等享有並受惠於社會的資源和機會,從而促進婦女發展,達致兩性平等。家庭友善政策、推行男士侍產假及提高女廁比例等,都是本港近年較多人談論的性別主流化方案。
由於女性一般使用洗手間的時間較長,假若男女廁格的比例相同,女廁便可能出現排隊現象。有見及此,政府於2015年修訂《建築物(衞生設備標準、水管裝置、排水工程及廁所)規例》,提高公眾地方的男女廁比例,由原來的1比1,改為1比1.5,以紓緩女性衞生設施不足的情況。
- 少數族裔
根據政府統計處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香港約有58萬人為少數族裔,逾半為外傭。撇除外傭,少數族裔則有25萬人,佔全港人口的3.8%。當中南亞裔是最大族群,約有8萬人,佔少數族裔逾三成。少數族裔人口持續上升,可是基於文化差異及語言障礙,使其在教育、就業以至社會融合等各方面均面對挑戰。政府於2018年成立少數族裔事務督導委員會以加強跨局協作,並會動用超過五億元加強支援少數族裔人士。
上載日期: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