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權力架構和重要國家機關
Power Structure and Key State Orga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而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中國的國家權力機構中居於最高地位,其他國家機構的權力都不能超越。
中華人民共和國權力架構和重要國家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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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行使憲法和法律所賦予的職權,執行全國人大的職能。 |
國家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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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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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軍事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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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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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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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察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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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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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行使憲法和法律所賦予的職權,執行全國人大的職能。 |
國家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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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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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軍事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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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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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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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察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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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正副主席任期撤限
2018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取消國家主席及副主席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上限。
2018年政府機構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因應不同時期形勢、環境和需求等變化,分別於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及2018年進行八次大規模國務院機構改革,逐步精簡及完善國家行政機構,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
2018年3月,國務院宣佈進行機構改革,目標是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
1.外交部
2.國防部
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教育部
5.科學技術部
6.工業和信息化部
7.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8.公安部
9.國家安全部
10.民政部
11.司法部
12.財政部
1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14.自然資源部
15.生態環境部
16.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17.交通運輸部
18.水利部
19.農業農村部
20.商務部
21.文化和旅遊部
22.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
23.退役軍人事務部
24.應急管理部
25.中國人民銀行
26.審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