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規劃 five-year plan
政府的規劃是為了實現國家或地區一定時間內特定的目標而制定的行動方案。中央政府制定的規劃以五年為實施期,故稱為「五年規劃」。內地的五年規劃涵蓋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方面,其中包括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經濟結構的調整、社會發展及環境保護的指標等。國家的五年計劃始於1953年,自2006年起,「計劃」改稱為「規劃」。到2016年,中國已展開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簡稱「十三五」規劃)。
五年規劃的意義
五年規劃為國家推行計劃經濟提供了具體藍圖,「一五」計劃參考當時蘇聯的經濟制度編制實行,期望通過五年計劃來規劃和控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五年規劃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強調預期性、延續性及可行性。而在計劃經濟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國家會因應國情及計劃成效而作出適當的調適,來配合經濟和社會的健康及平衡的發展。
背景分析
為制定國家的五年規劃,各級政府首先要對過去和現在的經濟及社會發展狀況進行客觀的分析。其次,國家也會追蹤和分析國際發展動態,瞭解新一輪五年發展的國際環境和周邊環境。在分析和考察國內和國際情況的基礎之上,提出未來發展的方向及目標。
第一階段規劃評估 | 第二階段發展診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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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規劃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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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發展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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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束性指標︰政府對人民群眾的承諾,是在預期性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並強化了政府責任,帶有一定的強制性,並以五年為期限必須完成的指標。
預期性指標︰國家期望的發展目標,是一種指導、導向,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現。
「十三五」規劃(2016年至2020年)
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中心目標,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享」五項發展理念,務求在「十三五」期間保持年均6.5%以上的中高速經濟增長,同時兼顧發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及可持續性,確保國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五年規劃的轉變
改革開放前(1949年至1978年)
- 「一五」計劃為中國奠定工業化基礎,並形成五年規劃的制度化框架。但是,緊接推行的「二五」計劃推行「三面紅旗」(即總路線、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引致飢荒、工農業大倒退,計劃以失敗告終,國家進入三年困難時期。
- 「四五」計劃盲目追求高速度和高指標,導致1970年代初期出現「三個突破」的嚴重失控現象。
- 「五五」計劃第一階段,1976年文化大革命結束,經濟建設處於恢復期。
改革開放後(1978年至今)
- 「五五」計劃第二階段,1978年召開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國家經濟和社會進入改革開放時期。1979年進入經濟調整期,直至1981年才基本完成調整。
- 「六五」計劃被視為國家撥亂反正後第一個五年計劃,有別於過往五個計劃,僅談論國民經濟發展部分,「六五」計劃首次增加社會發展內容。從「六五」計劃開始,經濟增長類指標愈來愈少;相反社會發展、公共事務類指標愈來愈多,反映國家的發展日趨全面。
- 「八五」計劃強調要加快改革開放,於此時期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取得突破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逐步建成。
- 「十五」計劃時期,提出全面、協調、以人為本的發展方針。中國於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五年間進出口貿易年平均增長24%。
- 從「十一五」開始,「五年計劃」改成「五年規劃」,以強調新的市場經濟環境中「規劃」的調控作用,而非「計劃」的指令作用。「五年規劃」從經濟指令性的計劃轉為發展戰略規劃,正式將指標分為約束性和預期性兩類。
- 相比「七五」計劃提出150個指標,「十三五」規劃提出的指標數量大幅減少至25個,涉及經濟發展、創新驅動、資源環境和民生福祉四大類。
資料來源︰《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英國廣播公司、新華網、《國家發展規劃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