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 family planning
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的定義,個人和夫婦可以通過適當的辦法,來計劃所要的孩子數目及生育間隔時間。這些辦法包括使用避孕方法和治療不孕來實現計劃生育。而在中國內地,計劃生育的主要內容則是指國家通過政策調節,來有計劃地控制人口的增長,如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
計劃生育政策背景
中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早於1953年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就已達到六億人口數目,1970年代更達八億人口。人口過多會對糧食及物資供應造成壓力,還因為缺乏資源而無法投入人力資源、提高人口質素。面對這個問題,國家推出一連串人口控制的政策,以紓緩人口增長的問題。
計劃生育事件簿(部分)
年份 | 相關文件/會議 | 相關政策 |
1971 | 《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 | 強調「要有計劃生育」,提出「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的概念。 |
1973 | 第一次全國計劃生育匯報會 | 提出「晚、稀、少」政策。「晚」是指男性25周歲、女性在23周歲後結婚並在24周歲後才生育;「稀」指生育間隔為三年以上;「少」則指一對夫婦生育不超過兩個孩子。 |
1978 |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國家提倡和推行計劃生育」。計劃生育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載入憲法。 |
《關於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的報告》 | 明確提出「提倡一對夫婦生育子女數最好一個,最多兩個」。 | |
1980 | 《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 | 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即「一孩政策」。 |
1982 |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 | 提出照顧農村戶,讓只有獨生女的家庭生育二孩,即「一孩半政策」。 |
1988 |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 | 「農村某些群眾確有實際困難,包括獨生女,要求生二胎的,經過批准可以間隔幾年後生第二個孩子」。國家再次提出「一孩半政策」,計劃生育政策基本形成。 |
2002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即「雙獨二孩」。 |
2002年「雙獨二孩」實行後 | / | 人口增長率得到有效控制,但卻出現勞動力持續下降、老齡化等帶出的人口結構性問題。2012年全國總人口約為12.8億。 |
2013 |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 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即「單獨二孩」。 |
2015 |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 | 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即「全面二孩」,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 |
2016 |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 | 「全面二孩」在1月1日正式於全國實施,夫婦生育限額由一個上升至兩個。 |
2017 | 全國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 | 為「全面兩孩」生育政策實施的第二年,二孩數量上升至883萬人,較2016年增加了162萬人。 |
2020 (預測) | 《「十三五」全國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 | 全國總人口在14.2億人左右,總和生育率提高到1.8左右,出生人口性別比下降到112以下。 |
年份 1971 |
相關文件/會議 《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 |
相關政策 強調「要有計劃生育」,提出「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的概念。 |
年份 1973 |
相關文件/會議 第一次全國計劃生育匯報會 |
相關政策 提出「晚、稀、少」政策。「晚」是指男性25周歲、女性在23周歲後結婚並在24周歲後才生育;「稀」指生育間隔為三年以上;「少」則指一對夫婦生育不超過兩個孩子。 |
年份 1978 |
相關文件/會議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相關政策 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國家提倡和推行計劃生育」。計劃生育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載入憲法。 |
年份 |
相關文件/會議 《關於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的報告》 |
相關政策 明確提出「提倡一對夫婦生育子女數最好一個,最多兩個」。 |
年份 1980 |
相關文件/會議 《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 |
相關政策 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即「一孩政策」。 |
年份 1982 |
相關文件/會議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 |
相關政策 提出照顧農村戶,讓只有獨生女的家庭生育二孩,即「一孩半政策」。 |
年份 1988 |
相關文件/會議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 |
相關政策 「農村某些群眾確有實際困難,包括獨生女,要求生二胎的,經過批准可以間隔幾年後生第二個孩子」。國家再次提出「一孩半政策」,計劃生育政策基本形成。 |
年份 2002 |
相關文件/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
相關政策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即「雙獨二孩」。 |
年份 2002年「雙獨二孩」實行後 |
相關文件/會議 / |
相關政策 人口增長率得到有效控制,但卻出現勞動力持續下降、老齡化等帶出的人口結構性問題。2012年全國總人口約為12.8億。 |
年份 2013 |
相關文件/會議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
相關政策 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即「單獨二孩」。 |
年份 2015 |
相關文件/會議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 |
相關政策 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即「全面二孩」,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 |
年份 2016 |
相關文件/會議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 |
相關政策 「全面二孩」在1月1日正式於全國實施,夫婦生育限額由一個上升至兩個。 |
年份 2017 |
相關文件/會議 全國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 |
相關政策 為「全面兩孩」生育政策實施的第二年,二孩數量上升至883萬人,較2016年增加了162萬人。 |
年份 2020 (預測) |
相關文件/會議 《「十三五」全國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 |
相關政策 全國總人口在14.2億人左右,總和生育率提高到1.8左右,出生人口性別比下降到112以下。 |
部分生育政策
政策 | 內容 | 佔全國總人口* |
一孩政策 |
|
37.5% |
一孩半政策 |
|
52.8% |
二孩政策 |
|
5.8% |
三孩政策 |
|
3.8%** |
西藏自治區實行特殊的生育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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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試點特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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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一孩政策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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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全國總人口* 37.5% |
政策 一孩半政策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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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全國總人口* 52.8% |
政策 二孩政策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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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全國總人口* 5.8% |
政策 三孩政策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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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全國總人口* 3.8%** |
政策 西藏自治區實行特殊的生育政策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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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全國總人口* / |
政策 試點特區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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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全國總人口* / |
* 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抽樣資料匯總推算。
** 三孩及以上政策的人口分別佔全國總人口。
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 及中國中央電視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五條及四十九條,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根據此條例,充分反映計劃生育不只是夫婦之間或個人的決定,而是基本國策之一。
儘管內地於1980年開始推行一孩政策,但國家會因應個別時期、地區及民族的情況而作出調適。
計劃生育政策負責部門
- 1983年 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成立。
- 2003年 改稱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宣傳計劃生育相關的法律法規,並監督和檢查該政策的實施情況。
- 2013年 衞生部和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合併成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2018年 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務院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整合成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